3.02 | 申诉程序的步骤 及时检查员工的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因此,已经建立了将申诉通过审查过程的时间表. 未按照以下步骤和时间框架提出的申诉将被视为自动撤销. 1. | 第一步(书面投诉): 投诉):投诉程序必须由员工在事件发生或知晓事件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事件可以是单一事件,也可以是一种行为模式. 员工的书面投诉必须包括, 至少, 指称事件的日期或行为模式的持续时间, 对行为和任何相关事实的详细描述, 被指控行为的任何证人的姓名, 决议寻求. 书面申诉应提交给员工 人力资源代表 在十天的期限内. 如果投诉是针对人力资源部的, 书面申诉立即在第三步提交. | 2. | 第二步: 收到书面投诉后, 人力资源部指定的一名工作人员(“一级审查员”)将审查该事项,并确认主管与员工之间通过先前的讨论没有达成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以及/或者该主管没有对此事进行适当的审查. 然后,人力资源部门将确定并将该员工推荐给更高一级的主管, 或者他们指定的人, 以覆核投诉(“二级覆核员”). 这种审查通常包括员工和第二级审核员的会议,在会议上讨论问题. 人力资源部将尽快安排这次会议, 考虑到二级审核员的可用性, 哪一项通常会在收到书面申诉后十个工作天内进行. 二级审核员将考虑提交的事实, 第二级审查员认为必要时进一步调查, 并在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员工作出书面决定. 如果在十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第二步的响应, 员工可以在没有收到第二步决定的情况下进入第三步. | 3. | 第三步: 如果员工选择对前一步的回应提出上诉, 雇员必须, 在对第二步作出回应后五个工作天内, 要求与员工的人力资源代表的主管会面, 或其指定人员(“三级审查员”). 人力资源部将与有关各方召开会议. 愤愤不平的人可以选择另一位大学雇员, 教职员工, 作为指定代表, 出庭:出席并协助陈述他或她的案件. 会议的目的是让三级审查员发现事实和情况, 根据这次会议和其他调查, 作出发现并作出决定. 如果第三级审核员作出了除步骤二所要求的决定以外的实质性决定, 或者在涉及该员工的问题的实质性方面有实质性的参与, 此事将提交人力资源副总裁处理. 这一决定将在会议召开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 如果在十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第三步的答复, the employee may advance to Step Four without receiving the Step Three 决定; provided, 然而, 如按本协议规定将该事项提交人力资源副总裁处理, 他/她的决定应在会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为最终决定. | 4. | 步骤四: 如果员工选择对第三步的回应提出上诉, 雇员必须, 五个工作天内, 通知第三级审查员,他将把所有调查结果提交给人力资源副总裁. 副总裁将会见员工和三级审核员, 和, 如果他/她认为必要的话, 进一步调查. 副主席的决定应在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为最终决定. |
员工申诉程序不是法律程序, 原告的法定代表也不允许参加. |